哈尔滨供热收费系统功能介绍和黑龙江供热收费价格
时间 :
2024-04-27,00:00:00
编辑 ::供热客服系统
哈尔滨供热收费系统功能介绍
1、基础功能:哈尔滨供热收费系统价格,包括了前台的收费功能、管理端的业务功能和财务功能,以及后台的数据处理和运维功能等,基础功能的价格按照系统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来确定,不同的功能报价也是不一样的,根据系统的复杂程度,要求客户提供系统及环境的具体要求,以便以合理的价格提供最优服务。
2、协议服务:客户可以选择与我们签订一份三到五年的服务协议,双方会针对软件的升级、系统的运维等服务签订协议,同时客户也可以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,加入一些特别的服务,比如系统持续的技术支持、在线帮助等,以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价格服务。
3、定制服务:另外,哈尔滨供热收费系统也提供了定制服务,客户需要提供一到两个月,提供软件开发服务,以满足客户在使用中出现的特殊需求,同时也能够根据客户未来的发展趋势,来规划系统框架及表单构架,以便更加方便的进行系统的运行和维护。
四、在线服务:我们也可以通过网络技术,为客户提供在线咨询服务,在业务传输上也能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,能够实时反应系统的运行状况,保障客户的正常运行等,该功能服务覆盖面较广,因此价格也是因此而定,具体价格还要根据客户所购买服务来决定。
总之,哈尔滨供热收费系统价格根据系统的功能和规模,以及客户服务的要求不同而各有不同,根据系统提供不同持续服务,及覆盖面来给予客户最优质的价格服务。

黑龙江供热收费价格
黑龙江省通常是一个寒冷的地方,为了确保人们的生活得到供暖,黑龙江省政府引进热力供应、投入大量的投资,保证黑龙江省居民生活的温暖。
一、黑龙江省供热收费价格
1、起步价:根据省口径定额价格规定,每百千焦耳供热服务,起价220元(龙口为100元);
2、消费量区间计价:首次开展计量计价的供热,每增加1千热量就计付63元;
3、全年波动用量收费:首次开展全年波动用量计价的供热,每增加1千热量就计付62元;
4、无热 封顶价:根据省口径定额价格规定,每百千焦耳价格封顶为862元;
5、配水收费价格:各区县供热单位配水收费价格:每立方米6.1元/吨(特殊用水除外);
6、抄表费:以每次抄表1.5元收取;
7、欠费补缴价格折扣率: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欠费用户,允许按照以下折扣率补缴:暂停供热6个月以上的,按二折补缴;暂停供热6个月以内的,按全额补缴。
二、黑龙江省有关规定
1、居民个人民用供热户。购买供热服务的个人,其年度的热量发生量不得超过其本年度用量的5倍;
2、民用供热新装、改装户。新装、改装的民用供热客户,用量折算计价按100千焦热,按220元起价;
3、住宅及其他用户采暖户。住宅及其他用户,采用按1米高折算计价,每米2元;
4、民用供热新装、改装户,全年波动用量计价:每增加1000热量收取62元;
5、全年波动用量计价收费:群众用量按当年发生量结算,结算开始时间根据供热服务单位确定,结算结束日期以本年度的11月30日为准。
三、黑龙江省供热收费管理
1、供热公司应按规定以事前开标的形式招标供热,选安全可靠、性价比高、可持续发展的供热服务企业。
2、供热费用收取须按照省口径定额价格规定执行,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,保障与措施,如实披露有关信息,维护供热客户合法权益;
3、个人、企业都要对供热费和配水费用负责,及时缴纳,不得延期缴用、乱收费乱要款;
4、全年度有关供热收费信息应由供热单位完整公布,以防收费不公无序等情况出现;
5、供热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体制,采取措施,积极鼓励社区以及社会组织对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公益帮扶,确保人民群众有序享受供热便利。